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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5-07-16 11:36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有效衔接项目组和各科室工作关系,厘清项目组和各科室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依据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和市代建中心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代建中心承建的项目实行项目组管理制,项目组由项目组长和一名联络员组成,项目组作为市代建中心派出的现场管理代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现场管理的联络、反馈、调度等工作。 
  第二条 市代建中心负责的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项目组管理模式组建项目组,由工程管理科提出项目组组建初步方案,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后成立履职。
  项目组长的选择原则上不再选择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一般从中心总工程师、工程师、副科级干部及已评聘的副高级工程师中选择,必要时也可选择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组联络员从各科室中选择,项目组长与项目组联络员原则上为相对固定组合模式。
  第三条 项目组职能职责
  (一)项目开工前
  1.督促协调业务科室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配合各业务科室召开项目专项评审、论证、咨询等会议;牵头组织项目综合评审会议。
  2.督促协调各业务科室办理和签署各类合同、证照等事宜,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开工建设。
  3.督促协调工程管理科、设备安装与维护管理科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临建临水临电施工等。
  4.督促项目开(复)停工报告、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进场计划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
  1.督促协调各业务科室做好开工大会前的筹备工作,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2.积极与使用单位协调对接现场管理有关事宜。
  3.协调管理监理、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现场代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相关业务科室。
  4.定期组织召开项目调度会议,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梳理汇总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事项,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反馈各相关业务科室。
  5.负责协调参建单位进行工程验工计价,及时报送工程预决算科核定产值。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
  1.督促施工单位及服务机构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善工作,配合工程管理科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配合工程预决算科完成项目结算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条 科室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项目有关会议、奠基仪式的组织筹备工作。
  2.负责项目上级和市直部门来文的公文流转,及时转办上级会议纪要。
  3.负责工程管理科移交的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程技术科
  1.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前期手续接收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节能、环评报告、勘测定界报告,节地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组织编制、审查和协调审批工作。
  3.负责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的审核工作。
  4.负责设计方案、消防、人防、防雷、施工图等送审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的超限审查、施工图会审、涉及图纸方面专家论证等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核管理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装饰装修材料的认质及封样工作。
  8.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规划验收、室内环境检测、无障碍、污水处理、环评等专项验收工作。
  9.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前期资料、设计资料保存工作。
  10.协助预决算科做好建设项目的概算审批和清单编制工作。
  11.协助合同管理科完成设计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
  12.协助使用方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工作。
  (三)合同管理科
  1.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2.负责限额以下非招标采购项目的竞价、比选工作;
  3.负责招标代理委托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及非招标采购项目的合同文本起草、运转、签订和跟踪评价等相关工作;
  5.负责招标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6.负责合同的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7.负责招标采购过程中询问、异议、质疑、投诉等事宜的处理工作。
  (四)工程预决算科
  1.负责项目投资分析工作,并在项目过程中实施动态调整管理。   
  2.负责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备案工作。
  4.负责项目招标过程中清标工作。
  5.负责工程变更造价的审核工作。
  6.负责材料、设备的认价工作。
  7.负责竣工结算的初审、送审及竣工结算审计的协调工作。
  8.负责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及完工项目资料的移交工作。
  9.协助计划财务科完成工程决算的审计工作。
  10.负责对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工程管理科
  1.负责项目开工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临建施工等。
  2.负责项目工程报建、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组织项目开工大会。
  4.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和检查等工作。
  5.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中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7.负责项目的验槽、基础分部验收、主体一二次结构验收、人防专项验收、绿化验收、竣工预验收等验收工作。
  8.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中的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安全资料的审核查验工作。
  9.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10.负责收集审核项目竣工资料、竣工图并完成城建档案馆归档工作及中心档案室归档工作,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使用单位进行资料和实体移交。
  11.负责在项目质量保修期内进行工程回访及维护工作。
  (六)设备安装与维护管理科
  1.负责项目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材料的认质工作;
  3.负责项目现场重要设备安装方案的组织论证工作;
  4.负责项目现场水、电、暖、气、讯等市政管网线路的协调碰接工作;
  5.负责设备安装工程变更的符合性、合理性的论证工作,跟进变更的落实情况;
  6.负责项目供水、消防、燃气、电梯、10KV供配电等专项工程验收组织工作;
  7.负责督促供应商对重要设备运行进行培训,并整理、移交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
  8.负责督促供应商在设备质保期内进行维护和回访;
  9.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10.负责非招标采购10KV供配电设计、燃气设计施工、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委托工作;
  11.协助合同管理科完成10KV供配电限额以上的施工招标采购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
  1.负责按进度支付项目工程款。
  2.负责申请、协调、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入工作。
  3.负责项目建设费用的统计、公示、审核、支付工作。
  4.负责配合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5.负责项目完成付款后编制财务决算,转出固定资产账务。
  6.协助工程管理科完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设计变更事项,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预决算科、项目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工程技术科审查,审查后形成拟提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 施工现场变更事项,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预决算科、项目组长签字确认后报工程管理科或设备安装与维护管理科审查,审查后形成拟提意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事项,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项目组长签字确认后报计划财务科审查,审查后形成拟提意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 施工现场若发生影响工程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突发情况,由项目组长反馈至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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