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是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布局,由原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工程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建制转换,2019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3.指导各旗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部门业务工作。
4.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相关工作,向市委和市政府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建议。
5.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受市政府委托行使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和项目业主权利。
7.承担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预决算、项目投资分析、设备安装及维护维修、竣工移交等相关工作。
8.研究和探索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代建模式提出有关建议。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基本建设事项。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