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首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完成
发布时间:2025-04-30 18:30
信息来源:合同管理科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主体责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的函》(内建市函〔2022〕533号)和《鄂尔多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鄂住建发〔2024〕124号)要求, 4月29日,市代建中心招标的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标段完成了定标工作。这是市代建中心作为招标人完成的首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同样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建设项目一标段精装修施工,也于同日完成了定标工作。
“评定分离”是指招投标工作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规则和定标规则,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定标规则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其为中标人。本次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标段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建设项目一标段精装修施工采用的是票决定标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可以分离评标与定标权,避免评委个人偏好或外部利益影响结果,降低权力寻租与腐败风险。同时,采用“评定分离”,可以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激发良性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市代建中心将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确保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优质、高效、阳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