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企业专区和便民服务专区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1:20
信息来源:合同管理科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企业专区和便民服务专区建设项目施工比选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施工内容
1、西侧入口新增肯德基门斗,玻璃隔断(利旧),轻钢龙骨石膏板乳胶漆墙面;2、市民中心大堂西侧拆除LED屏,干挂墙砖修补;3、导服接待区、数智展示区拆除原柜台及玻璃隔断,新增铝方通吊顶,侧墙石材、服务台、木饰面装饰及LED屏利旧安装;4、中央大堂东西两侧墙体、防火门及原柜台拆除,东侧综合服务区、增值服务区墙面木饰面及烤漆板装饰;5、企业休息区玻璃隔断、墙面软包拆除,新增木地台、卡座、墙面亚克力、木饰面、印花软膜灯箱、静音仓;6、政企会客区拆除原玻璃隔断,墙面新增木饰面及山水装饰画。详见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量。
三、施工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四、业绩要求
2021年至今,至少提供两项单项合同价在陆拾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五、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安全员一名(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上所有人员比选时需提供2023年11月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六、控制价
陆拾陆万零贰佰元(¥:660200.00元)。
七、施工及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内容需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质量应严格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八、比选要求
比选人按给定的比选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中比选办法及比选文件格式),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我中心,由评委组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再进行详细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1份,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并密封,不得活页,加盖公章后比选文件电子版(U盘)1份。
九、比选时间
比选人于2024年7月30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一楼会议室,我中心将在2024年7月30日15:00时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统一进行拆封,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该项目比选。
十、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董道成 闫和春
联系方式:8583191、17684716081
备注:比选办法及比选文件格式、设计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如施工原图、工程量清单占用空间过大,无法上传到我中心比选网站,可电话(0477-8583191)咨询具体获取方式。 附件1:比选办法.docx |
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x |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企业专区和便民服务专区建设项目清单.zip |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图 7.17.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