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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单独申请代建项目流程

发布时间:2025-07-16 11:43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中心代建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代建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代建项目工作效率,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流程。
  一、委托单位将维修申请提交市代建中心办公室,市代建中心办公室在公文平台流转相关申请文件。
  二、市代建中心工程管理科组织工程技术科、工程预决算科、设备安装及维护管理科人员现场踏勘,确定维修内容及投资估算。
  三、市代建中心工程管理科将项目维修内容及投资估算提交党组会审议。
  四、市代建中心合同管理科与委托单位签订代建协议。
  五、市代建中心计划财务科负责协调委托单位将自筹费用转至我中心或调整财政指标至我中心。
  六、市代建中心按照资金情况,安排项目前期服务委托、比选、招标等事宜。
  1.工程技术科委托设计单位;
  2.工程预决算科委托造价咨询单位;
  3.合同管理科委托招标代理公司;
  4.工程管理科委托监理单位;
  5.凡是服务费用超过20万元限额的,上述委托事宜均由合同管理科负责。
  七、前期事宜服务单位确定后,尽快开展后续工作。
  1.市代建中心工程技术科组织施工图设计;
  2.市代建中心工程预决算科组织清单编制工作;
  3.市代建中心合同管理科组织施工招投标工作。
  八、施工单位确定后,市代建中心工程管理科进行施工过程管理。
  九、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工程管理科向委托单位移交实体资料及纸质资料。
  十、市代建中心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计划财务科移交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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