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产移交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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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要求
比选人必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具有省(自治区)级财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二、服务内容
依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将目前已有的新建及维修共计32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约91亿元的项目,依据审计局出具的二审报告及相关辅助资料,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进行划分,编制符合及满足资产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同时编制符合上述规范规定的交付使用资产表(包括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和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三、业绩要求
比选人至少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比选人近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产移交编制或竣工决算审核业务,不限金额。
2.比选人近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2亿元(含)以上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业绩。
四、控制价
柒拾捌万元人民币整(¥:780000.00元)。
五、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以上。
2.拟派项目副经理一名,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人员需在本项目服务人员拟派表中明确,须提供比选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1月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
六、财务要求
近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比选人必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具有省(自治区)级财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比选文件须提供职业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比选文件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2)造价公司为牵头人,本项目最多只能联合一家符合资质的会计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做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⑥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八、比选要求
投标人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中比选投标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我中心,由评委组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再进行详细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1份,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并密封,不得活页,电子版(刻录光碟或U盘)1份。
九、比选时间
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2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一楼会议室,我中心将在2021年12月22日9:00时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统一进行拆封,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该项目比选。
十、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董道成 刘婷
联系方式:0477-8583191、15047762200、 15847470262
附件一:比选办法.docx
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