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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建设项目一、三标段材料质量检测单位比选(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6:00    信息来源:合同管理科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建设项目一、三标段材料质量检测单位比选(二次)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二、检测内容
  水泥、建筑用钢材、建筑用骨料、砂浆、建筑实体检测、混凝土、现场压实度、节能材料和市政材料等专项或参数。
  三、人员配置要求
  检测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建筑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其他人员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安排。
  四、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出具相关合格的成果文件。
  五、控制价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内发改费字[2009]1741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内蒙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验收费的函),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费函[2012]608号文件(关于重新核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报价在此基础上最少下浮20%。
  六、服务期要求
  工期要求:开工至竣工完成。
  七、比选要求
  投标人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中比选投标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我中心,由评委组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再进行详细评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比选时需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1份,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并密封,不得活页;加盖公章后比选文件电子版(U盘)1份。
  八、比选时间
  投标人于2024年7月8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一楼会议室,我中心将在2024年7月8日9:30分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统一进行拆封,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该项目比选。
  十、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董道成  闫和春   
  联系方式:8583191、15047762200、17684716081

        附件1:比选办法.doc
        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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