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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代建发〔2019〕2号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17:53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各科室、二级单位及各项目组:
  现将《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19年3月18日
  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开展民生领域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及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单位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涉及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招投标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民生工作中履责不力、管理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政府投资民生工程代建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涉及民生的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和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在民生工程代建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利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随意设立条件、标准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认真开展整治,明确工作要求。
  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民生工程代建的职权清单中存在的突出民生问题,本着“本单位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建立三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每月20日前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拓宽线索来源,规范线索处置。
  我中心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和受理的涉及民生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专门台账,进行规范管理。
  (三)抓好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1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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