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比选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2-12-23 10:52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公司。
二、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规范公务用车租赁行为,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为满足工地现场踏勘,前期手续申报办理,工地调研检查,工地例会和包联帮扶村调研公务用车需求,计划租赁公务用车4辆。
2.租赁服务要求及标准
1)共需租赁4辆车辆,其中1辆SUV车(方便下工地),排量不超过1.8;2辆7座商务车(方便下工地),排量不超过3.0;1辆小型轿车,排量不超过2.0。所有车辆车况良好,2017年3月以后挂牌上路,车辆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2)租赁费用包括车辆租赁费、一辆商务车的司机费用、车辆保险、维修保养、检车等全部费用。其中,司机驾龄要求8年以上,技术过硬。所含保险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30万,司机及乘客意外险不少于30万。
3)采购人负责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及出差司机食宿,食宿标准按照市财政统一要求执行。
4)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认为租赁车辆或司机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时,甲方有权要求随时更换。
三、服务地点
采购人要求地点。
四、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商务车2辆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号支付租赁费用。SUV车辆:租赁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号支付租赁费用;小轿车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 至2023年12月31日,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号支付租赁费用。
五、控制价:
二十五万元整(¥:250000元)
六、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辆车分别按月报价,最终汇总总价。
2、合同条款:详见附件。
七、比选要求
所有投标人按给定的比选文件格式制作,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我中心,经比选评审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需提供比选文件纸质版1份(必须左侧胶装成册并密封,不得活页递交)同时提供以上文件电子版(优盘)1份。
八、比选时间:
投标单位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9:30分前将比选文件送至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一楼会议室,我中心将在2022年12月28日9:30分时对所有收到的比选文件统一进行拆封,超过时间递交的比选文件不得参与该项目比选,参加此次比选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报告。
九、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董道成 张彦斌
联系方式:8583191 15335677500
备注:比选办法、比选文件格式及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附件: